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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者:研招办发布时间:2026-11-04浏览次数:12

    为方便考生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特制订本章程。考生应认真了解我校公布的相关政策(招生章程、报名须知、报名工作公告、学院招生细则等)。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分  为校内专职导师和校外兼职导师。我校具体招生专业(领域)及导师情况详见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在报名前主动联系意向导师,充分沟通交流读博规划及导师招生计划、研究方向等情况,导师简介、研究方向等信息可登录报考学院网站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有关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报考导师不可作为推荐专家撰写推荐信)。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系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持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考生,须提供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报考类别原则上为定向就业),且在拟报考学科领域具有代表性科研成果。代表性科研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授权国家或国际发明专利,个人排名前2名;起草制定团体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个人排名前3名;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个人有获奖证书;在企业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等。

         5.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情形。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满足上述第(一)条,第1、2、3、5各项规定。

         2.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我校在学(含2024级、2025级、2026级)学历教育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单独考试生、非全日制管理类联考硕士生);

   (2)本科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并同时获得学士学位;

   (3)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学习成绩符合学院确定的相关要求及标准),成绩优秀。

   (三)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满足上述第(一)条,第1、2、3、5各项规定。

         2.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7年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注:2027年以直接攻博方式招生工作已在推免招生阶段完成。

    我校继续通过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等招生方式,面向本、硕毕业(就读)单位均为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的优秀生源实施“双优行动”,具体要求详见《东北大学关于开展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优秀生源优先保障行动的通知》。

     三、报名工作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博士招生批次报名公告,报名流程及要求详见《东北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点击此处)。考生须登录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点击此处),依次完成系统信息注册,网报信息填写、上传照片、上传材料(点击此处)和报名信息提交。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前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本科、硕士学籍(学历/学位)信息,查询不到有关信息的,应及时联系有关部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并按我校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学籍学历审查和申请材料审查。

    报名期间,学院组织专人对网上报名信息及材料开展学籍学历审查和申请材料审查,确定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学校根据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复审。申请材料审查结果、学籍学历审查结果均通过视为资格审查通过。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考前七天左右)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点击此处)打印准考证。

    五、考核工作

   (一)申请考核

    包括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环节。

        1.材料审核

    各学院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各学院依据材料审核标准,对考生的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以及其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进行评价,按照“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通知相关考生。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各部分考核可采取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形式开展,具体要求详见相关报名批次的报名公告、学院招生实施细则等通知。

   (1)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专业基础知识是考生攻读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基础,重点考核考生对所报考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具体考核内容在学院招生细则中予以公布。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外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水平考核主要包括公共基础外语、专业外语及外语听说能力等。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备申请免参加公共基础外语考核的基本条件,是否实行免参加公共基础外语考核政策由招生学院具体确定,并在学院的招生细则中予以公布。

    英语语种:

        A.六级≥425

        B.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

        C.雅思≥6或托福≥80(IBT)或GRE≥260(新)

        D.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须提供留学证明和成绩单)

    其他语种:

    申请者所学外语语种在我校2027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范围内,且已获得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3)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学术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学院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专业知识、学术能力、科研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满分200分,学术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每部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在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融入博士招生考核全过程,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4.其他

    学院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对于跨专业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等不同情况,学院可在上述考核内容基础上增加考核科目或项目,此部分考核为合格性考核。其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考核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课程和思想政治理论,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长2小时,加试的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课程由学院在招生细则中予以公布。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的综合考核内容、形式和办法由学院参照申请考核方式的相关规定自行制定并在招生细则中对外发布。

    六、录取

   (一)学校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各学院依据学院招生工作方案、考核结果以及招生计划等,在考核合格(综合考核各部分均合格,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身心健康)考生范围内,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定后进行公示。

   (二)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正式录取前,同我校及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博士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我校仅工程类博士和部分专项计划招收少量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其中工程类博士研究生主要面向国家重点行业、领域、产业链以及创新型领军企业和高水平科研院所的骨干人员,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其工作单位须与我校具有可依托培养的重大科研合作项目。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非在职考生)的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正式录取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东北大学。其中以非应届硕士身份报考的考生届时须按要求提交未就业证明(或解聘劳动合同证明和社保停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点击此处),博士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拟录取后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东北大学,并停缴社保。

   (三)应届毕业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它

   (一)考生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是信息填写不准确、材料提交不完整、材料提交不真实、未按规定调转档案,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被查实,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各专业学费标准均为1万元/年.生,定向就业各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学校审批为准。我校建立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涵盖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命名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三助津贴、助学贷款等。奖助相关实施办法正在修订,具体政策以学校后续正式文件为准。

   (三)我校各类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含报名工作)计划于2027年春季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四)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资格审核工作按上级部门有关安排进行(不明事宜咨询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名考核工作关注我校后续有关通知。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申请考核方式选拔。

   (五)我校继续同钢铁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等科研机构,同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央企业,同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作企业,同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等共建单位,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

   (六)我校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详见我校后续公布的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学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以及各批次招生录取情况,组织各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安排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续发布的报名公告。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3687556/83681389

    联系邮箱:neuyzb@mail.neu.edu.cn

    联系学院:点击此处

    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学校将对工作办法做出相应调整。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