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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2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研招办发布时间:2026-10-10浏览次数:15

    依据《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我校2027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下均简称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计划招生40人(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3人),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我校2027年将专项计划全部安排在部分理工类专业和民族学专业(仅限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具体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详见附件。

    二、招生对象

    (一)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6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二)生源地在重庆、贵州、云南、甘肃等4个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吉林、湖北等2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三)承担西藏班新疆班教学管理任务教师;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及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地处新疆南疆五地州的普通高校各族应届毕业生(生源地视为新疆);参加南疆五地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仍在南疆工作的各族考生(生源地视为新疆);报考骨干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全国各族考生。

    (四)考生应认真阅读以上报考资格条件要求,选择正确报考类别,考生生源地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办法,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复核不符合报名和录取资格条件的不予录取。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报名前须修完报考相关专业10门及以上我校本科主干课,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四、考试录取

    (一)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教育部按学科门类分别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将在此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分学科门类或学科专业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包括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等。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不得兼报其他专项计划。

    (二)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新疆、西藏和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继续实施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对象不限地区、不限民族,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重点保障南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外,其他骨干计划录取考生中,汉族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学校将据此要求,根据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中汉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录取要求。

    (四)被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报名后的在职/非在职信息发生变化的,按照录取时的实际情况签订协议。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五、其它

    (一)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涉及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硕士研究生一致,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户口,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将按照国家及我校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三)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被录取的南疆高校应届毕业生考生,参加南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生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四)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五)自202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现“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与骨干计划整合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简称“民族骨干计划”),由教育部单列下达。民族骨干计划将相应调整招生范围,在现骨干计划“招生对象”第(二)条“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中增加浙江、广东有关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在现“招生对象”第(一)(二)条基础上增加“上述地区以外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少数民族毕业生考生(仅限报考地处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招生单位)”;相应调整招生单位,将现招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有关中西部地区招生单位纳入民族骨干计划招生单位;其他政策总体不变,继续实行初试按学科专业分别单独划线、毕业生定向有关民族地区就业等。整合优化后的民族骨干计划政策规定,按照2028年下达有关计划文件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六)学校将根据协议签订等情况发放录取通知书。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相关政策为准。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东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部门:东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819

    联系电话:024-83687556

    办公邮箱:neuyzb@mail.neu.edu.cn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拟招生

人数

备注

理学院

070100

数学

1

  

理学院

070200

物理学

1

  

理学院

070300

化学

1

  

理学院

085602

化学工程

1

  

理学院

085802

动力工程

1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085501

机械工程

1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085802

动力工程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601

材料工程

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406

控制工程

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410

人工智能

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801

电气工程

2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1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081800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1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085701

环境工程

1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085702

安全工程

1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085705

矿业工程

2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085901

土木工程

1

  

医学与生物信息工程学院

085409

生物医学工程

1

  

软件学院

085405

软件工程

3

含南疆专项2

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

071000

生物学

1

  

江河建筑学院

081300

建筑学

1

  

江河建筑学院

085300

城乡规划

1

  

冶金学院

080600

冶金工程

1

  

冶金学院

085603

冶金工程

1

  

冶金学院

085701

环境工程

1

  

冶金学院

085802

动力工程

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404

计算机技术

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410

人工智能

2

  

秦皇岛分校

030400

民族学

1

仅限南疆专项

秦皇岛分校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1

  

机器人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510

机器人工程

1